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兩市退市標準差異何在?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9日 04: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兩市退市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思路總體上是一致的,總體框架和主要退市條件基本相同,但在風險警示和退市後續安排方面存在一定差異。”深交所負責人介紹,在風險警示方面,深市主板、中小企業板通過設置退市風險警示標識*ST進行警示;而滬市不僅設置退市風險警示標識*ST,還增加了“風險警示板”,以此方式向投資者警示風險。

  據介紹,在退市後續安排方面,深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可以選擇全國性的場外交易市場外,或者其他符合條件的區域性場外交易市場掛牌轉讓;而滬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除了上述兩種方式,也可以申請將其股票轉入上交所設立的退市公司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

  滬深兩市部分退市“紅線”

  連續虧損4年終止上市

  凈資産為負3年終止上市

  營業收入連續低於1000萬元3年終止上市

  財報連續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

  不能在法定期限披露“年報”或“中報”

  股票成交量連續120個交易日過低

  股票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均低於股票面值1元;

  上市公司被吸收合併,公司解散,或被法院宣告破産

  股東大會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公司暫停上市後未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或申請未被受理、未獲同意

熱詞:

  • 退市標準
  • 退市風險
  • 終止上市
  • 退市公司
  • 退市制度
  • 中小企業板
  • 股份轉讓系統
  • 紅線
  • 年報
  • 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