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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減災委員會制定下髮指導意見 要求各地加強自然災害社會心理援助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6日 1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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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6月26日電 記者26日從國家減災委辦公室獲悉,國家減災委員會25日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強自然災害社會心理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及時恰當開展自然災害社會心理援助工作,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自然災害社會心理援助工作機制提出明確要求。

  《意見》明確提出,要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專業支撐、社會參與”的原則,將社會心理援助作為自然災害救援和災後重建工作的一部分,同時部署、同時組織、同時開展、同時推進,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對災區群眾和救援人員造成的心理傷害,幫助災區群眾樹立重建家園的信心,儘快恢復生産生活秩序。

  《意見》提出了加強自然災害社會心理援助的五項具體工作任務:

  ──完善工作機制。在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減災委員會加強統籌協調,民政、衛生、教育、宣傳等部門及工會、共青團、婦女聯合會、紅十字會等有關群團組織密切配合,建立部門間災害社會心理援助工作協作機制,共同做好自然災害社會心理援助工作。

  ──加強隊伍建設。分層次組建社會心理援助隊伍,加強日常專業培訓,提升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

  ──構建服務網絡。依託現有的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和心理服務專業機構,聯合醫院、學校、單位、社區和有關社會團體、組織,結合日常心理衛生服務工作設立的心理衛生服務站(點),配備經專業培訓的專(兼)職人員,逐步建立覆蓋廣泛、功能完善、平戰結合的災害社會心理服務網絡。

  ──規範工作程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統籌考慮災害種類、受災程度和災區社會心理援助的需求,制定針對不同類型災害的工作規程和詳細的技術規範,明確災害社會心理援助的職責分工、具體流程和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響應措施、終止條件等,規範災害社會心理援助的行為。

  ──加大宣傳力度。全面宣傳政府和社會各界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困難的政策和措施,幫助災區群眾樹立克服困難、戰勝災害的信心,客觀宣傳開展災害社會心理援助的意義和作用,以及自我調節心靈創傷的常識和方法,提高災區群眾自我修復心靈創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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