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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嚴懲毒品犯罪 今年已判決涉毒案812件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6日 05: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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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6月25日消息: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將犯有販賣、運輸毒品罪的被告人謝素軍執行死刑。同案被告人楊軍以相同罪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據悉,今年1-6月,全市各級法院共判決各類毒品犯罪案件812件,判處918名被告人。

  被告人謝素軍和楊軍2003年犯搶劫罪、搶奪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2007年刑滿釋放。2011年4月24日謝素軍與楊軍駕駛租賃的本田轎車,攜帶從他人處購買的毒品,從成都出發欲運輸至上海販賣。4月25日中午,在滬渝高速公路金澤收費站附近被抓獲。警方當場從楊軍處查獲9包毒品甲基苯丙胺,其中4包白色晶體狀毒品甲基苯丙胺凈重3422.13克,含量為65.06%;5小包紅色藥片狀毒品甲基苯丙胺凈重91.6克,含量為13.36%。法院認為,被告人謝素軍、楊軍的行為均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依法應予懲處。謝素軍、楊軍均係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根據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各自的行為,不足以對謝素軍從輕處罰,對楊軍可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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