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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門將減少對具體辦學干擾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6日 05: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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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記者吳晶)根據教育部網站25日公佈的《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實施綱要(徵求意見稿)》,依法治校、自主辦學將有章可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也將“減少對學校具體辦學與管理活動的干擾”。

  徵求意見稿從章程制定、民主決策、信息公開、尊重師生等方面對學校依法辦學提出明確要求。為了保障學術自由,徵求意見稿指出,學校要在機構設置和職能上,實現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的相對分離,保障學術權力按照學術規則相對獨立行使。要完善學術評價制度,對涉及學術自由、學術道德的行為,建立科學的認定程序和辦法。學校配置資源以及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聘任、學術評價和各種評優、選拔活動,都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具體的實施規則與辦法,實現過程的公開透明,接受利益相關方的監督。

  為了保障師生基本權益,徵求意見稿提出,“在學校的學術組織中要保證普通教師代表的比例不低於50%”;“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辦法、收入分配方案等與教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制度、事務,要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杜絕體罰或者變相體罰、限制人身自由、違法亂收費以及由於學校過錯而造成的學生傷害等侵權行為”。

  根據徵求意見稿,中小學應當逐步建立健全班級和學校兩級家長委員會。學校實施採購校服、訂購教輔材料、組織活動、代收費用等直接涉及學生個體利益的活動,一般應由學校或者教師提出建議和選擇方案,並做出相應説明,提交家長委員會作出決定。

  徵求意見稿要求教育行政部門把依法治校情況與教育教學質量,作為對學校進行綜合評估的兩個方面,平衡加以考核。以依法治校的綜合性考核,代替相關的專項考評,減少對學校具體辦學與管理活動的干擾。據悉,徵求意見稿自6月25日至7月10日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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