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去年賣車市民限月底前更新指標 逾期作廢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9日 08: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記者昨天從市交通委獲悉,2010年12月23日至去年底期間,出售、報廢名下小客車的市民,還未提交更新指標申請的,需在今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

  據市交通委介紹,個人出售、報廢小客車,完成車輛轉移、登出登記手續後,需申請更新指標的,需在6個月內提出。但對去年出售、報廢名下小客車,未提交更新指標申請的,規定的最後期限是今年6月30日。

  名下有應當報廢機動車但未辦理登出登記的申請人,應在申請參加搖號或申請更新指標前,先去車輛管理部門辦理名下應報廢機動車的登出手續。

熱詞:

  • 指標
  • 賣車
  • 更新
  • 小客車
  • 登出登記
  • 報廢機動車
  • 市交通
  • 2010年
  • 車輛管理
  • 搖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