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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高溫補貼成“鏡月水花”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5日 06: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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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州最高氣溫達37℃,一處工地上的工人冒著高溫在工作。 本報記者 馬志勇 攝

  本報6月14日訊(見習記者 張曉琳) 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記者調查發現,很多露天工作者享受不到高溫補貼,而對於一些建築工地的臨時工來説,高溫補貼,更不知從何談起。
 14日中午,在東風路一家建設工地,幹外墻保溫工作的史師傅説,他幹建築零工四年多,從來沒享受過高溫補貼。從事路面工程工作的羅軍説:“現在幹建築零工的,一般都不簽訂勞動合同,口頭約定工錢,沒考慮過有沒有高溫補貼。”
 德建集團一名技術人員透露,農民工流動性大,哪個工地有活幹,他們就到哪個工地,口頭約定工錢,要是發放高溫補貼,從操作性來看,怎麼發放?錢如何安排?都很難操作。
 一家建築公司項目部負責人劉先生介紹:“現在的工程和項目一般都是採用層層分包的方式,簽訂的生産合同中沒有高溫補貼支出,總包單位不可能另外拿出錢來給農民工發放高溫補貼,分包單位、小的包工頭就更不可能拿出錢來給工人發放高溫補貼。”
 山東鑫大公律師事務所紀朝輝律師説:“按照規定,凡是與用人單位構成事實存在的勞動關係,用工單位都應該按照規定發放相應的高溫補貼費用。”他認為,農民工對於高溫補貼政策不了解,維權不積極,也是造成高溫補貼難以真正落實的原因之一。

熱詞:

  • 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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