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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1至4級人員待遇月增245.1元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2日 0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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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工傷1至4級人員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待遇再次“提標”。據悉,調整後工傷1至4級人員月人均增長245.1元,生活護理費月人均增長137.7元,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月人均增長79.31元。

  據悉,此次待遇調整中全市符合條件的人員共2934人,其中,工傷1至4級人員1100人(其中領取生活護理費的433人),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1834人。調整的待遇從今年1月份開始補發,近期將劃撥到銀行存摺或單位的銀行賬戶中。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次調整範圍是2011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的1至4級工傷人員 (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以及經批准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員 (含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據悉,此次調整標準為工傷1至4級人員月傷殘津貼每月分別增加255元、245元、235元和225元。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的撫恤金調整標準為:配偶每月增加9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再增加20元。生活護理費以2011年青島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730元為基數,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比例調整。

  相關問題可撥打民生熱線12333或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qd12333.gov.cn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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