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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檻提高 警惕“團購”風險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8日 0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成都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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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消息稱,個人投資信託門檻或將提高,其中“大額”門檻將由300萬元提升至600萬元,100萬元的“小額”門檻也有一定幅度提高。記者隨即就此向中鐵信託求證,得到的答覆為“公司目前無此計劃,也沒有接到相關部門通知”。成都信託研究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則表示,如果單純提高信託門檻,無疑會將部分信託投資者趕上“團購”的大船,造成一些糾紛。

  現狀:300萬級已是主流

  其實就在當前,投資門檻也在無形中加碼了。記者從信託公司和第三方理財公司了解到,單筆申購300萬以上的客戶超過整個客戶數的一半,而且100萬元級的信託産品相較于300萬元級的不容易買到。普益財富研究員范傑稱,根據國際通行慣例,風險識別能力和損失承受能力較弱的普通投資者不被認為是信託産品的合格投資者。我國還規定“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後又修改為“單筆委託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資者和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限制投資者人數,主要是為了確保集合信託的私募性質,降低投資者人數,確保只向特定人群募集資金。這就是為什麼目前市面上100萬起點産品不易購買的原因。

  專家:助長信託團購的動因

  市民張女士告訴記者,她和另外兩個朋友最近“打夥”購買了一款300萬元級的房地産信託産品,信託權益書上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本來我們想分開買的,但是信託公司説100萬元的買不到了”。這樣做風險大嗎?張女士心裏還是有點不放心。業界表示,現實中這樣的情況確實有不少,但事實上卻是違規的。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委託人應當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認購信託單位,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參與信託計劃”,因此從法律意義上講,通過合資購買信託産品是違規的。

  成都信託研究專家就此指出,目前集合信託産品之所以火爆,原因不在於門檻低,而在於産品存款化後,較高的預期收益誘發了“團購”的産生。如果只提高門檻,無疑會將部分信託投資者趕上“團購”的大船。因此在提高信託門檻的同時,還應加強投資者教育,讓投資者明白信託不是存款,不會“旱澇保收”,更不能簡單團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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