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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時間再向前推三年,估計誰也不敢想象信託産品居然能夠被“秒殺”。
在之前的一次採訪中,一位信託公司高管“憶往昔”時無不感慨的説,前幾年信託認可度不高,合格投資者也很少,公司開發出一個産品銷售簡直難上加難,但是去年,公司的銷售人員光賣産品就忙不過來了。
信託的爆發吸引了各色人物一頭扎進了信託營銷的市場,不管你懂不懂信託,不管你有沒有信託行業的工作經驗,只要你能賣得出産品,你就有機會在各式各樣的財富中心、第三方施展一番拳腳,這也從客觀上助長了“秒殺”這一壯觀現象的産生。然而,信託産品並非一般商品,“秒殺”盛況背後是否應該反思自己有沒有盡到受託人應盡的職責?
信託是一種有較高風險的理財産品,不能承諾保本,且本應買者自負。但是這一基本概念在投資者眼裏恐怕還沒有完全的普及,並且非證券類集合資金信託近幾年甚少出現未能按時兌付預期收益率的情況,這難免使投資者盲目放鬆警惕,從而投資風險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信託産品。這就要求信託公司要確定投資者具有獨立的風險識別能力,並對信託産品進行全面的風險揭示,在此前提下才能進行信託産品的銷售。但是在目前唯銷售額是論的前提下,這種風險揭示可能有意無意的被銷售人員淡化。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管理辦法》為信託引入了合格投資者制度,並對合格投資者門檻做出了頗為嚴苛的規定。但是,信託公司在與銀行、第三方的合作中多不能掌握客戶的真實資料。“秒殺”背後也多是各機構銷售人員爭搶信託份額,這不僅為信託公司辨別合格投資者增加困難,並且像“團購”信託等不合規行為也往往在代銷過程中發生。
在高端財富管理市場,投資者教育一直是機構為客戶提供服務中的重要一環,多家信託公司近年來也提出“從客戶需求的角度出發開發銷售産品”。信託公司直銷體系近年來雖然剛剛起步,但是發生的誤導銷售的現象已經足夠引起業內人士的警惕。信託營銷並沒有統一的持證上崗制度,銷售人員的專業能力與素質參差不齊,但是這並不妨礙信託公司緊抓管理,加強監督。“秒殺”讓我們看到信託公司正加速行駛在行業發展的快車道上,但如果這是從罔顧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出發的話,我們寧願看到它的發展速度能更謹慎一點,平穩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