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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炒作"洋監測PM2.5"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6日 09: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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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的“洋監測PM2.5”,是指“駐華使館對我國的環境監測PM2.5”。6月5日上午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我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明確指出,中國空氣質量監測及發佈,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屬政府的公共權力,個別國家駐華領事館自行開展空氣質量監測,並從互聯網發佈空氣質量信息,既不符合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精神,也違反了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對此,新聞發言人希望個別駐華領事館尊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停止發佈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氣質量信息。

  去年,我在東方網評論中就有文,其中的主要觀點之一就是認為,中國與外國尤其是一些發達國家的PM2.5的標準不能“相提並論”,認為環境質量標準的制修訂要與經濟的發展水平和技術條件緊密相連。如吳曉青副部長所言,世界各發達國家,包括美國,關於PM2.5的標準也是逐步提高的。比如美國1997年發佈PM2.5Ⅱ級標準的時候,制定的是65微克/立方米。事隔十年,2006年修改這個標準的時候,才到35微克/立方米。因此中國現在發佈的新的空氣質量標準,其中PM2.5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是根據中國的發展水平和技術條件決定的。

  外國人拿“洋監測PM2.5”來説事,其用意各色各樣。這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對於中國的內政,總會有那麼一些洋人“心裏不舒服”。而作為國人,本應當以理智之心態來對待諸如“洋監測PM2.5”之大大小小的干涉。但為什麼每當像這樣的時候,一些人卻不那麼地冷靜,甚至拿來便“炒作”了呢?

  首先在於不了解全面情況,以為洋人的“説法”都是“有道理”的,是可信的。雖然這些國人的骨子裏並不屬於崇洋眉外,但由於缺乏足夠的思考,不善於進行深入的思考;還有的就是自身的知識面不寬。在這個“一知半解”為多國人毛病的時刻,“一聽到洋人的話”便“信以這真”。這自然容易陷入認識的片面性,被所謂的“洋觀點”牽著鼻子走,跟著起鬨,跟著炒作之現象就“經常發生了”,以至於經常造成以假亂真的情況,也就讓別有用心的洋人“看笑話”。

  當然,在這些個類似“洋監測PM2.5”襲來的時候,我們的權威部門如何在第一時間發出回應,這也是避免“被炒作”的重要因素。就以這個國內PM2.5監測之事來説。對於中國眾多城市的老百姓來説,“PM2.5”這詞名也是近一二年來才慢慢“聽説起來的”,而這在外國洋人那就比我們這兒早好多年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國家的相關部門,就應當“牢牢掌握這個陣地”,讓公眾能夠及時地從本國的有關部門了解到本國的準確信息。從這個意義上説,某種不恰當甚至不當的炒作之所以能夠形成“態勢”,正是鑽了有關部門信息失職的空子。好在有關部門今天好像已經意識到這一點。如,吳曉青副部長正式錶態:從環境質量監測信息的發佈上看,還要進一步加大監測信息發佈力度,我們已經做了充分準備,將及時發佈和公開環境質量監測信息,從今年下半年開始,74個城市所有國控監測點都將陸續發佈空氣質量監測信息,讓公眾及時了解監測信息情況。監測項目更全、監測點位更多,更具有代表性。

  可見,不炒作“洋監測PM2.5”,需要國人的各方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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