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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廳發通知:公辦普高招擇校生政策3年內取消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0日 09: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福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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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聞網訊 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政策要在3年內取消,全省公辦達標高中今秋起要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政策。省教育廳29日下發通知明確,公辦達標高中擇校生的招生比例不能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不含擇校生數)的20%,而且收取擇校費之後,學校不得再向擇校生收取學費。

  從今年秋季開始,公辦達標高中招收擇校生將以學校為單位計算,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數)的20%以下,低於此比例的不再提高。通知明確,凡是向擇校生收取擇校費後,一律不準再收取學費。各地各校必須嚴格執行公辦達標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把學校的招生資格和計劃、收費項目和標準、學生入學條件和錄取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做到信息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

  根據教育部等七部委的文件精神,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政策要在3年內取消,各地要加大投入,在合理調整收費標準的同時,制訂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完善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制。此外,我省高中教育資源也將進一步整合,鼓勵和引導普通高中向城市、縣城集中辦學,各地每年還將安排不低於所收學費10%的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努力改善這些學生的學習生活條件。

  (福州日報記者 許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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