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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年培訓規模不足100人要整改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8日 18: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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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網訊 記者尹坤報道:5月28日,大江網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為進一步規範全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辦學行為,提高培訓質量,江西省將在7月31日前對全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教學管理情況完成年度檢查評估。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有發佈虛假廣告、連續兩年從未開展過培訓或年培訓規模不足100人等行為的直接認定為不合格,並視情況予以整改或撤銷其辦學資質。

  據了解,本次年檢對象為2011年12月31日前經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不含民辦技校)。所有年檢評估工作計劃在7月31日前完成,其中省管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在7月1日至7月15日期間攜帶年檢材料到省人社廳職業能力建設處進行年檢。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設區市所屬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檢查評估。

  大江網記者了解到,年檢評估主要對存在以下行為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進行整改或撤銷:連續兩年從未開展過培訓或年培訓規模不足100人的;發佈虛假招生簡章或培訓廣告的;未辦理或失效期超過兩個月的《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收費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稅務登記證》的;年度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租借《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給他人使用或未經審批部門批准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的;違反有關規定亂收費、亂承諾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等。年檢評估不合格的培訓學校將被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對逾期未整改或達不到整改要求的,可撤銷其辦學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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