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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補助人年均提高至24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6日 2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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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5月25日訊 記者胡建輝衛生部、財政部、民政部近日發出《關於做好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2012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

  通知指出,農民個人繳費原則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難的地區,個人繳費部分可分兩年到位。新生兒出生當年,隨父母自動獲取參合資格並享受新農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規定繳納參合費用。

  通知指出,將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5%左右,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於6萬元。人均門診統籌基金達到50元左右。要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範圍,引導參合農民在村衛生室就醫,使新農合門診統籌基金用於村衛生室的比例達到50%左右。

  通知指出,2012年,要繼續鞏固推進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的保障工作,推開終末期腎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和耐多藥肺結核等6種(類)大病的保障工作。同時,優先將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等12個病種納入大病保障試點範圍。原則上,新農合對試點病種的實際補償比例應達到本省(區、市)限定費用的70%左右,醫療救助基金對於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大病的實際補償比例要達到20%左右。

熱詞:

  • 新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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