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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出通知要求加強高招考試執法監察工作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6日 20: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教育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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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焦新)近日,教育部就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發出通知,強調要堅持依法治招、從嚴治考,切實加強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

  通知指出,要進一步推動招生考試責任制落實的執法監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建立完善招生考試工作責任體系,加強招生考試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嚴格實行招生考試責任追究制度;對違規違紀人員,堅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通知進一步指出,要加強考務安全防範體系建設的執法監察。要在考試前開展對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和考試安全的監督檢查工作,著力加強考試組織必要的硬體設施、人員配備、考試安全保密制度、措施及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考試前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形成牢固的考務安全防範體系,為高考的安全有序開展打下良好基礎。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加強招生錄取工作的執法監察。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和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推動“陽光工程”深入開展,嚴格執行招生錄取政策;加強對招生考試“六公開”、“六嚴禁”等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於有關部門和個人違反招生考試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嚴格依法作出處理;對於嚴重違紀行為,不僅要處理責任人員,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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