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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推養犬管理新舉措 不拴繩遛狗最高可罰50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6日 08: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東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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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收繳犬只(資料片) 記者 潘炳 攝

  遛狗不拴狗繩將處以200-500元罰款;兩年內累計處罰三次以上,沒收犬只且五年內不得飼養犬只……記者昨日獲悉,濟南市公安局推出新舉措,進一步強化養犬管理。此外,市公安局擬在七區(縣)購置臨時辦證設備,實現辦犬證一站式服務。 記者 孫曉偉

  濟南市公安局推出養犬管理新舉措,對無證養犬、未年審犬,依據《濟南市養犬管理規定》,在沒收犬只的同時,對養犬人處以2000元罰款,對遛狗不拴狗繩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按照“放任動物恐嚇他人”處以200至500元的罰款。

  同時,對遛狗不攜帶狗證、未係挂狗牌的,處以警告,警告後仍不改正的,處以200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檢查發現辦證地點與飼養地點不符的,處以警告,警告後仍不改正的,處以200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犬吠擾民不及時制止的,要做到群眾舉報必查、查證屬實的予以警告,警告後仍不改正的,有兩人以上證明,可以處以200至500元的罰款。

  對違反養犬管理規定、兩年內累計受到行政處罰三次以上的,由公安部門沒收其犬只,五年內不得飼養犬只。對檢查發現在限養區內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的,堅決予以收繳,並處以2000元罰款;對犬只傷人的,在責令賠償的同時,依法予以處罰。

  另外,5、6、7月份是養犬辦證和年審的高峰期。為方便群眾,濟南市公安局正在申請購置流動辦證設備,準備在七區設立流動辦證點,實現一站式服務。流動辦證設備配發後,將組織群眾及時為愛犬辦證和年審。對電話或短信通知仍不按期年審的,要逐家逐戶上門督促,確保轄區養犬年審率達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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