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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河津調查幹部履歷造假受處分反升任局長事件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3日 20: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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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太原5月23日電(胡健)山西河津市幹部薛新民為入黨、升遷,11次填報不同的出生日期,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後竟又升任住建局長。此事23日被媒體曝光後,山西省河津市成立由組織部、紀檢委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介入此事。相關方面稱,將儘快向社會公佈調查結果。

  據媒體報道,現年45歲的薛新民為了入黨、升遷,偽造專科學籍檔案,謊報本科學歷;11次填報不同的出生日期。遭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後不降反升,從鄉鎮黨委書記升任河津市住建局局長。

  對於年齡修改問題,薛新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自己是1967年出生,而戶口上出生年份是1963年。因為怕年齡太大在工作中受影響,2002年,自己一時作出錯誤決定,將1963年改為1969年。

  薛新民在2010年《關於幾個問題的情況説明》中也承認其出生日期為“1967年9月20日”,他寫道:“自己確實生於1967年9月,有我父母和姐姐及兩個弟弟年齡為證。”

  2010年1月14日,山西省紀委聯合運城市紀委前往河津市調查發現舉報情況基本屬實,山西省紀委責令運城市紀委作出處理意見,運城市紀委對薛新民作出了“嚴重警告”的處分決定。

  但令人驚訝的是,今年2月,河津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河津市市長提請的人事任免議案,任命薛新民為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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