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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輕信開發商的口頭承諾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3日 09: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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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潘旭業

  延期交房兩個月後,李滄區山河城項目的業主還沒來得及高興,就得知開發商之前承諾的物業費由每平方米1元漲到了1.4元。由於當時開發商只是口頭承諾,業主遭遇維權難(本報5月22日C08版曾報道)。

  又是一個常見的維權難的案例。從眾多業主們的話中,我們不難知道,當初購房時開發商應該“承諾”了每平方米1元的物業費,但業主提供不出書面證據,這種承諾只能口説無憑,業主只能自認倒楣。

  樓市中類似維權難的事情已經屢見不鮮,為何還屢屢出現?甚至開發商採取的手段也沒有什麼花樣,但業主們無奈的表現更是驚人地一致。這不禁令人感到奇怪,買房的業主們怎麼會在同一個地方絆倒多次?歸根結底,還是法治觀念的問題。依法治國,建立健全法制社會已經實行了幾十年,總體而言,法律法規越來越健全了,但不少人的觀念上還沒有太大的轉變,沒有保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筆者認為,要在觀念上改變,更多需要的是細節。以買房子為例,無論開發商的承諾多麼天花亂墜,多麼好,業主需要讓開發商把這些承諾寫下來,蓋上個章,這個不難吧?買房子需要簽合同,好,拿合同回家,找個律師諮詢看看,有什麼漏洞。這些並非不信任,而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舉手之勞,卻可以補牢于羊未亡之前。相信久而久之,這種淺陋的欺騙手段會自然而然沒有市場,人們的法治觀念也會慢慢形成,滲透于生活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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