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21日訊(見習記者 孫慧瑤 通訊員 夏慶田) 近日,沂源縣的郭先生從購買的桶裝礦泉水中喝出了絮狀物,廠家解釋這是飲水機內膽不乾淨所致,郭先生不接受廠家説法。後經消保委調解,郭先生獲賠105元。
5月18日,郭先生到沂源消保委投訴稱,前天早上他從飲水機上接了一杯水,喝了一口感覺怪怪的,仔細一看,居然發現水裏有些細小的懸浮物。開始他以為是杯子的問題,重新接了一杯後,發現情況依舊。於是他仔細檢查飲水機上的桶裝水,發現水裏竟然漂浮着一些絮狀的東西。
據了解,這桶水是郭先生從附近純凈水經銷處花5元錢購買的,放到飲水機上才兩天時間。郭先生按照水桶上的聯絡方式聯絡到生産廠家,廠家當天下午派人前來調查,經鑒定,他們承認這桶水確實是其生産的,對於水桶裏面的漂浮物,則表示也不清楚原因,並取了部分樣本水帶回廠檢測。
檢測後廠方給郭先生的答覆是,問題可能出在飲水機上,如果飲水機內膽不乾淨,有些臟東西就會隨着上升的氣泡被回抽到水桶裏,水中的那些漂浮物應該就是這樣來的,並強調正常情況下飲水機要三個月清洗、消毒一次。但郭先生對廠家的解釋難以接受,於是向縣消保委投訴。
接到投訴後,消保委工作人員通過調查證實郭先生反映的情況屬實。在郭先生的家中,消保委工作人員看到這桶“問題”礦泉水已經飲用了約五分之一,水裏確實有一些絮狀的漂浮物。
消保委工作人員認為,廠家的解釋缺乏令人信服的證據,只是一種可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條款,經調解,廠家退貨並賠償郭先生共計1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