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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企業稅收服務機制將完善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1日 17: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財經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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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健全對外投資的稅收法律法規,完善對‘走出去’企業的稅收服務機制,充分利用國際稅收交流與合作平臺,幫助‘走出去’的企業了解投資國的稅收制度,化解境外投資的稅收風險。”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不久前在回復一位到國外投資企業的網友提問時説。

  該網友問:他對當地稅收情況不熟悉,稅務部門能否提供一些幫助?就此,肖捷説,支持企業“走出去”,是落實我國開放戰略的具體體現,也是稅務部門的一項重點工作。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在這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

  第一,優化國內稅收制度,為“走出去”企業提供稅收支持。比如,明確了境外稅收抵免制度的適用範圍和抵免方法,對企業以實物投資出境的設備及零部件實行出口退(免)稅政策,對外提供有關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等等。

  第二,完善國際稅收協定的安排,為企業在投資國享受稅收優惠提供幫助。截至2012年2月底,我國已經對外簽署了90多個雙邊稅收協定和2個稅收安排,基本覆蓋了我國主要的投資來源地和對外投資的目的地。去年通過執行稅收協定,使企業享受稅收優惠100多億元。

  第三,運用雙邊磋商的機制,為“走出去”企業解決境外稅務爭端提供維權服務。企業到與我國簽有稅收協定的國家投資或經營,如果認為該國的稅務機關徵收的稅款或者採取的稅收措施與雙方簽訂的稅收協定的規定不相符,可以向國內的主管稅務機關或省級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由國家稅務總局與締約國對方主管稅務當局進行磋商,解決有關問題。通過上述機制,我們已經成功地解決了多起我國企業在境外投資所遇到的涉稅糾紛,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去年,我們通過雙邊磋商為納稅人消除雙重徵稅負擔32億元。

  第四,優化稅收服務,為“走出去”企業提供信息和政策輔導。包括加強稅收政策宣傳,在網站上開設了境外投資稅收的宣傳專欄,為“走出去”的企業作好稅收服務。同時簡化相關工作程序,為“走出去”企業在境外享受協定待遇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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