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村幹部拒交村賬也是犯罪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8日 0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南方日報訊 已是古稀之年、白髮蒼蒼的藍某坐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後悔地向法官説道:“我覺得我這種行為是不對的,我現在想清楚了,我吸取教訓。”原來,擔任大埔縣湖寮鎮某村民小組長30多年的被告人藍某,在2010年8月18日被村民小組會議罷免。2010年9月,村委會用口頭與書面通知等方式多次要求被告人藍某到村委會移交財務會計資料,藍某以財務尚未算清為由拒不交出。同月29日,村委會派員到公安機關報案。大埔縣公安分局經過偵查後調取了被告人藍某保管的財務會計憑證等財務資料,併發還給該村民小組。今年4月9日,大埔縣檢察院以藍某犯隱匿會計憑證罪,向大埔法院提起公訴。

  日前,大埔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告人藍某無視國家法律,對自己經手管理的村民小組財務會計資料故意隱匿而不移交,情節嚴重,已構成隱匿會計憑證罪。鋻於被告人藍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故判處藍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楊善松

熱詞:

  • 藍某
  • 犯罪事實
  • 會計憑證罪
  • 拒不交出
  • 村幹部
  • 被告人
  • 法院
  • 村民小組
  • 2010年
  • 村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