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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才算工傷,這樣的工傷傷不起!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7日 04: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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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乃玲/圖 來源:紅網)

  哈爾濱市香坊區城管局環衛工人張志娟從事環衛工作20年,獲得無數榮譽。今年2月份,“光環滿身”的張志娟在清掃大街時,突發腦溢血,經搶救已脫離生命危險。目前,張志娟不但生活不能自理,就連治病的錢也都沒有著落。香坊區城管局第二清潔中心表示,根據規定,人不死不能算工傷或視同工傷。(5月16日東北網)

  經過法律專家的解讀,我們知道,張志娟的情況符合視同工傷的標準,哈爾濱市香坊區城管局應該對此事負責,同時對張志娟的醫療、生活保障得給予賠償。在社會輿論的壓迫下,筆者相信張志娟的事情可以得到解決。但是,在工傷糾紛日益尖銳的今天,社會中還有多少被隱藏的張志娟?

  工傷糾紛時常發生,原因有幾點,一是老一輩的勞動者不懂法,當自身權益受到損害時,不知道用法律來維護自身權益。前段時間有一則新聞報道很好地説明了這一點:河南安陽市湯陰縣瓦崗肉聯廠的職工就被廠方要求在一份合同上簽字,合同上寫著,“廠區因生産需要儲存易燃易爆原料,如果發生爆炸造成職工傷亡,廠方概不承擔責任。”報道中稱,一些老員工直接簽署了這一合同,而剛進該企業的年輕員工拒絕簽署。面對用人單位不合理的要求,不同群體的不同表現,折射出老一輩勞動者法律意識的缺失。

  二是因為用人單位對員工不負責,並且法律對用人單位的約束力不夠。不夠強硬的法律,讓某些用人單位肆無忌憚。當員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時,用人單位一味逃避、推脫。這種不負責的態度,不僅違法,也嚴重傷害勞動者感情。就拿張志娟來説,辛辛苦苦工作二十年,獲得榮譽無數。在出事後,用人單位一句“根據規定,人不死不算工傷”就讓張家人獨自面對高額的醫藥費。這樣的處理態度,不僅讓張志娟感到心寒,也嚴重打擊了其他環衛工人的工作熱情。

  切實解決工傷糾紛,關鍵還是在法律。法律應體現對用人單位的約束力,規範用人單位的行為,保障勞動者的權利。同時,相關部門也應加大法律的宣傳力度,採用切實有效的宣傳方法,讓老一輩的勞動者學法,懂法,能夠用法律武裝自己。在另一個層面上,解決工傷糾紛,也呼籲用人單位對員工多一些人文關懷。像“人不死不能算工傷”這樣的話,以後還是不要説了,太冷血。保障員工權益,才可能贏來自身發展。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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