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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保障房建設標準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5日 04: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建設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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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岳國榮報道 為規範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內容和建設指標,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5月1日起正式執行。《標準》適用於寧夏城鎮新建保障性住房、各類棚戶區(危舊房)改造;改建、擴建的保障性住房可參照執行。

  《標準》對保障性住房的規劃與環境、建築、設備、建築節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套內裝修等作出詳細規定。廉租住房套型建築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套型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套型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限價商品住房套型建築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標準》鼓勵保障性住房按照綠色建築標準進行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應積極推廣應用先進成熟、經濟實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不得採用國家和自治區明令禁止的淘汰産品或技術。

  《標準》規定,保障性住房應合理規劃,建設用地應選擇市政基礎設施基本配套及公共服務設施相對完善的區域。保障性住房應合理設置老年人、殘障人和兒童的活動場地及設施;新建區綠地率不應低於35%,改造區綠地率不應低於30%,公共綠地應符合其設置條件,指標不應低於人均1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的綠地設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屋頂時,平均覆土厚度應大於1.5米;室外景觀和綠化用水應使用中水或經處理達標的其他水;住宅區內道路、公共活動場地及配套公共服務設施應設置無障礙設施。

  岳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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