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北京原秀水老總自稱舉報打假遭報復 否認指控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13: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晨報訊(記者 李庭煊)昨天上午,“秀水”原總經理汪自力涉嫌受賄、售假案在朝陽法院重審。庭審中汪自力全部否認對他的犯罪指控,並稱遭他人報復。

  昨天上午,身穿看守所號衣的汪自力被法警押進法庭。汪自力的家屬及幾名秀水市場的商戶坐在旁聽席上進行了旁聽。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1月,汪自力和時任保衛部經理祖紹中,以幫助商戶解決被工商部門查抄為名,通過吳某(另案處理)收受市場商戶王某等人2萬元;以幫助王某等人過戶攤位為名,向對方索要人民幣21萬元。

  此外,兩人還以提供秀水市場地下3層倉庫,允許楊某在市場內銷售假“古馳”皮包為名,索要5萬元;允許俞某在市場內銷售假包,索要2萬元。兩人行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涉案金額人民幣30萬元。此外,公訴機關還指控,汪自力與商戶楊昌君預謀,出租倉庫用於銷售男女包牟利、分成,涉案物品價值76萬餘元。兩人行為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對於公訴人提起的受賄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兩項指控,汪自力全部否認,並稱自己是“秀水”打假的舉報人,自己並沒有出資銷售假包,此次涉案係遭他人報復。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鏈結

  2010年12月,汪自力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公訴至朝陽法院。

  2011年10月,朝陽法院一審以汪自力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兩項罪名,判處其有期徒刑9年。對此汪不服提出上訴。2011年12月,市二中院以該案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北京晨報)

熱詞:

  • 汪自力
  • 指控
  • 秀水市場
  • 非國家工作人員
  •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 受賄罪
  • 報復
  • 朝陽法院
  • 古馳
  • 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