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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品治病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13: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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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聊城5月8日訊(記者淩文秀通訊員李興山王華)莘縣消費者協會聯合莘縣衛生局聯合發佈消費提示,保健食品沒有治療作用,不能代替藥品,謹慎購買。

  據介紹,在購買保健食品時要看準外包裝左上角藍草帽標誌及批准文號,即國食健字G年份+號,産品標簽及説明書只要是顯示治療功能、擴大療效的一定不要購買。對把握不準的保健食品,可登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將標簽上的批准文號輸入保健食品數據查詢欄目中查詢。對存有疑問的保健食品可直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到衛生局舉報(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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