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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稱留法女大學生均是潘金蓮被判賠償8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01: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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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孫思婭)司考培訓老師張海峽在課堂上稱“留法女學生都是潘金蓮”被完整錄下後發到微博,張海峽在其博客中指責發佈者和轉發者並將僱主北京方圓眾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併大罵,眾合公司及北京市海淀區眾合培訓學校因此將張海峽告上法庭索賠100萬。昨天記者獲悉,市一中院終審判決張海峽賠償對方損失8萬元並賠禮道歉。

  眾合教育公司、眾合培訓學校起訴書稱,“留法女學生視頻”微博被于建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轉發後,當眾多群眾對張海峽的不當言論進行討論之時,張海峽開始對眾合公司進行無端指責和肆意誣衊。張海峽將該事件歸結為眾合公司與他人合謀所為,聲稱眾合公司出資收買著名學者于建嶸。

  除此之外,眾合公司還指責張海峽詆毀其偷逃稅款。眾合公司指出,張海峽無端做出結論,向社會散佈原告不遵守國家有關稅務管理方面的惡意抨擊,此種行為不僅給眾合公司的商譽帶來極大損害,還涉嫌構成刑事犯罪。因此,眾合公司起訴要求張海峽刪除在網上發佈的一切損害眾合公司名譽權的言論;在全國發行的法律類報紙,在其實名認證的微博及博客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100萬元。

  昌平法院經過審理認定,張海峽的行為在客觀上造成了對眾合公司名譽的損毀,因此,一審判決張海峽立即停止對原告名譽的侵害,並賠禮道歉賠償8萬元。

  張海峽不服提出上訴,最終市一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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