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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留法女生是潘金蓮教師敗訴 已上訴並告于建嶸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3日 10: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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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平法院開庭審理眾合培訓學校告張海峽侵權案件。

  被告方向法庭出示證據。

  司考培訓老師張海峽在課堂上稱“留法女學生都是潘金蓮”、“一浪更比一浪浪”等內容,被完整錄下後發到微博,引起軒然大波。而後張海峽在其博客中指責發佈者和轉發者于建嶸等人,並將僱主北京方圓眾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眾合培訓學校)一併大罵。捲入這場網絡口水戰的眾合培訓學校一怒之下,將張海峽告上法庭。記者昨天獲悉,昌平法院一審判決張海峽敗訴,向眾合培訓學校賠禮道歉並賠償對方損失8萬元。主審法官庭後指出,微博和博客不是專屬個人的私人空間,説話要留有餘地。

  上課一句戲言引發風波

  目前這段視頻在網上依然能搜索到,上傳者是新浪微博博主,ID為“巴黎觀察”。截至目前,這條微博被轉發4000余次,評論1900多條。

  微博發佈時間是去年8月23日淩晨,視頻時長為1分18秒。畫面中,眾合培訓學校的老師張海峽正在給學生授課,卻突然講到“中國大陸的女孩子到法國留學的,回來之後都是爛得一塌糊塗,超級潘金蓮都是。”接下來,張海峽又根據自己聽説的一段故事,得出“長江後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浪”等結論。

  當天,中國社科院研究員于建嶸轉發了這條微博。因為于建嶸的知名度,這段視頻被更多的人看到,並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眾多網友在微博下評論,稱張海峽不能為人師表,竟然在課堂上説出這樣明顯帶有侮辱女性色彩的話來。

  張海峽是眾合培訓學校的簽約老師,擅長商法和知識産權法。眾合培訓學校相關負責人介紹,張海峽在司考培訓領域有一定知名度,其授課方式得到了部分學生的歡迎,但也有部分女生反映説他上課講段子,講不堪入耳的黃色笑話。對於“巴黎觀察”的微博,張海峽極為憤怒。他在自己的博客中發言,稱“巴黎觀察”和于建嶸不尊重自己的知識産權,是“惡意傳播盜版”。

  所屬培訓學校捲入其中

  記者了解到,對於張海峽的指責,于建嶸在微博上回復稱,“張博士罵我沒腦子,説要到法院告我……難道這錄像是人工合成?哈哈,嚇死我了!”“巴黎觀察”則在當晚的微博中,披露了張海峽授課的全程視頻,並指出“希望張博士自重,作為法律人同樣需要文明和尊重”。此後,“巴黎觀察”便不再對此進行任何回應。

  張海峽卻沒有收手。在其博客中,他先稱要起訴于建嶸等人斷章取義,而後又將矛頭指向自己的僱主眾合培訓學校。他説,眾合培訓學校就是“巴黎觀察”的幕後指使者,他們聯合起來發佈授課視頻,再私下請微博名人于建嶸轉發。不僅如此,張海峽還再三發表博客,稱眾合培訓學校欺詐考生,收了錢不給開發票、鉅額偷稅漏稅等。

  雖然張海峽的博客閱讀量不大,但眾合培訓學校不願坐視自身被辱,將其告上昌平法院,認為他侵害了眾合培訓學校的名譽權,要求他立即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並索賠經濟損失100萬元。眾合培訓學校常務副總裁袁先生説,因為張海峽時常在課堂上講低俗笑話,引起一些女學員的反感,學校接到關於張海峽的投訴越來越多。為了警示張海峽,眾合培訓學校對他減少了部分課時,可能是這個做法引發張海峽的不滿。

  被告未出庭但態度強硬

  昌平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張海峽未親自出庭,而是委託代理人應訴。這名代理人説,張海峽很反感學校的法人代表,在對方道歉之前不願意見面,更談不上和解。

  法庭上,眾合培訓學校出具了張海峽博客中的文章,並做了公證。這些文章顯示,張海峽有眾合學校是“邪惡培訓機構”、“奸商就是奸商”等不遜言辭。眾合培訓學校代理人稱,去年3月起,學校就和張海峽交惡,起因是《專題講座》中寫明張海峽的最高學歷為中國工商大學法學碩士,而此前張海峽自稱是北京大學民商法學博士。對此,張海峽的代理人回應説,張海峽從來沒有給眾合培訓學校寫過書,書中使用他的肖像是違法的。此外,他認為自己在博客上的發言全部都是有依據的,並不對任何人的名譽構成詆毀。

  從未出庭的張海峽本人也多次在博客中説,他只是在教室裏對數十名學生講了個庸俗笑話,調侃某個社會現象是為講清楚某個法律知識點,並無傷害誰的惡意,這屬於創作非文字類作品的行為,並未公之於眾,也未發表出來。

  法庭稱原告因此遭毀譽

  經過開庭審理,昌平法院採信了眾合培訓學校出具的一系列證據。法庭認為,張海峽在微博和博客中稱眾合培訓學校詐騙考生,偷逃鉅額稅款,但又不能提供證據,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由於張海峽在司法考試輔導方面有一定社會影響,在客觀上造成了對眾合培訓學校名譽的損毀,他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去年底,昌平法院一審判決張海峽敗訴,需刪除涉案博客、微博,同時在其個人博客首頁向眾合培訓學校道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8萬元。針對案件判決,主審法官説,微博和博客的公開信息不僅能被動地被他人查閱、知悉,他人還可以隨意轉發或以鏈結的方式迅速傳播。因此,微博和博客不是專屬於個人的私人空間,而是具有一定的社會公開性的空間,成為開放性的網絡輿論平臺和媒體。

  判決書指出,雖然微博和博客的博主們在網絡上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言論自由是以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為限。主審法官補充説,“在微博和博客上説話要留有餘地”。

  據了解,張海峽不服判決,已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訴。昨天下午張海峽告訴記者説,他起訴于建嶸侵犯著作權、名譽權的案子已被市二中院受理,但尚未開庭。

  對話張海峽

  “沒什麼不合適”

  記者:你提起上訴了嗎?張海峽:這個不方便透露。但我對判決很不滿意,相比眾合培訓學校和于建嶸來説,我處於弱勢狀態。

  記者:當時為什麼要説那樣的話?

  張海峽:我是在封閉的空間裏給幾十個學生上課,學生錄像是為了給沒來的人補課用的。我的班上沒有留法學生,如果有的話我不會那樣講,我主觀上沒有傷害留法學生的意思。

  記者:在課堂上那麼講是否合適?

  張海峽:沒什麼不合適,我在解釋法律問題。我那麼説不是為了公之於眾,不是讓留法學生知道,結果這事連法國的電視臺都播出了。這就像夫妻倆睡前説點別人的壞話,結果被第三人竊聽去了告訴別人,你説這是夫妻倆的錯,還是竊聽者的錯?

  記者:你覺得那條微博對你造成了傷害,你後來也用同樣的方式,通過微博和博客回擊,是為什麼?

  張海峽:這是正當防衛。他們那麼攻擊我,我不可能就坐著等他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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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海峽
  • 眾合
  • 潘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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