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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法女生都是潘金蓮”視頻引訴訟 當事人索賠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4日 03: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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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陳博)日前,網上流傳的“留法女生都是潘金蓮”視頻,給視頻中的主人公張海峽帶來了訴訟。

  昨日,北京方圓眾合培訓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海淀眾合培訓學校(簡稱眾合培訓),訴張海峽侵犯公司名譽權案,在昌平法院開庭。

  原告稱,張海峽在博客中,捏造原告是“留法女生”視頻上傳的幕後製造者,及指責原告涉嫌逃稅,侵犯了原告名譽權,提出賠償100萬元。

  張海峽代理人稱,張的言論都有依據,不構成侵權。

  原告否認收買轉發者

  庭審時,原告訴稱,被告張海峽是司考輔導老師,與原告曾有合作關係。去年3月雙方交惡後,被告通過微博和博客攻擊原告名譽,曾在《視頻:張海峽譴責眾合違約和冒用本人名義詐騙考生報名!!!》等博文和視頻中,承認他為原告下屬公司和關聯公司、辦學機構授課,但不承認雙方存在合作關係。

  2011年8月,新浪博主“巴黎觀察”的微博,出現內容為張海峽在司法考試培訓課堂視頻截取。視頻中,張海峽稱留學法國的女生回國後都是潘金蓮。隨後,該條微博被博主于建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轉發。此後,人們對張海峽的言論進行討論時,張海峽再發博客,將網上流傳上述視頻事件,歸結為眾合培訓與他人合謀所為,聲稱眾合培訓出資收買學者于建嶸。

  原告稱,除此之外,張海峽發表博文稱原告有不開發票、開假發票等行為,涉嫌鉅額偷逃國家稅款。

  原告認為,張海峽捏造事實,嚴重損害了原告名譽,起訴要求張海峽刪除一切侵權言論,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100萬元。

  被告強調言論均有依據

  張海峽的代理人稱,張海峽只在三家加盟學校授課,而原告卻宣傳被告會去其他學校授課,冒用其本人名義詐騙考生,並在招生宣傳中使用被告肖像。被告的文章是根據所掌握的資料提出的個人言論,沒有侮辱、詆毀、醜化原告。至於“涉嫌鉅額偷逃稅款”,源於有學員向張海峽舉報,如果原告不能證明繳稅的合理性,被告可申請由法院調查。

  該代理人稱,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規定,“因撰寫、發表批評性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的,不應認定為侵害名譽權”。因為,張的言論都是有依據的,所以未對原告的名譽造成侵犯。

  雙方當庭沒達成調解,法官也未當庭宣判。

  ■ 背景

  被告欲訴“視頻”轉發者

  今年8月,網友“巴黎觀察”發出一段視頻顯示,張海峽在司考輔導課堂上稱:“我聽説過好幾個這種事兒了,凡是中國大陸的女孩子們到法國留學的,回來之後都是爛得一塌糊塗,超級潘金蓮都是。”該微博被于建嶸轉發,引來關注。

  張海峽通過微博和博客回應,他只是在小教室裏對百十名學生講了個庸俗笑話,調侃某個社會現象之餘,是為講清楚某個法律知識點,並無傷害誰的惡意,這屬於創作非文字類作品的行為,存在著作權,並未公之於眾,也未發表,但該視頻被斷章取義惡意傳播。

  張海峽在博客稱,于建嶸將個案擴大化,惡意毀壞他人名譽、並將獲取的不實信息宣傳欺騙公眾,他將起訴于建嶸侵害他的名譽權和著作權。

  于建嶸在微博上回復稱“張博士(指張海峽)罵我沒腦子,説要到法院告我……難道這錄像是人工合成?哈哈,嚇死我了!”

熱詞:

  • 視頻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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