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上市公司“生”“死”線上 投資者權益保護無法繞過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7日 10: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新華網北京5月7日電(記者 儲興華)堪稱我國證券史上最為嚴厲的退市制度,給ST板塊帶來的“觸動”不過是一二個10%的下跌,上週五大部分ST股票都能“奮發圖強”,有的甚至封上漲停。在超前嚴格的上市公司“生”(發行)、“死”(退市)線上,監管部門極力倡導的價值投資遠未來到。

  接受記者採訪的法學專家、公募基金和券商研究人士認為,投資者權益保護終是無法繞過的坎兒。強行夯實上市公司分紅基礎,嚴懲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成為提振市場信心的不二法門。

  強制提升分紅比例

  長期以來,我國證券市場一直沒有形成回報股東的氛圍。分紅的上市公司不多,“鐵公雞”現象普遍。有的公司推出分紅方案,接踵而至的便是鉅額再融資,“中招”股民叫苦不迭。

  然而,上市公司言之鑿鑿:分紅?羊毛出在羊身上,還得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公司正在擴張,急需錢用,於是豪賭多晶硅,高價拿地,滿世界找礦。高水平的重復建設不斷,只管投入不論效益,産能過剩。

  在成熟市場上,定期分紅是投資者獲得回報的主要方式。美國、日本都把上市公司分紅與否與退市直接挂鉤。同樣是新興加轉軌市場巴西,其《公司法》規定,“分紅比例不得低於盈餘的25%。”

  “持續分紅不僅反映的是公司的穩健經營能力,更是判斷公司價值大小的重要依據。”天相投顧首席分析師仇彥英説。

  既然無從分享公司成長收益,投資者買賣股票只為博取價差,大小公司無非是個符號。因為績差公司更易重組,投資者四處打聽內幕消息,追漲殺跌,蔚然成風。

  2011年年報反映的分紅狀況雖有進步,七成上市公司推出了分紅預案,然而絕大多數公司下的只是“毛毛雨”:“分紅王”貴州茅臺2011年的股息收益率不到2%,遠低於一年期銀行存款,與CPI的漲幅相比更是望塵莫及。

  “雖説處於不同生命週期的公司,分紅當有不同考量,但在一個普遍缺乏約束力的市場上,強制提升分紅比例仍可作為保護投資者權益的重要手段”,南方一家基金公司不願具名的投資總監説。

  (來源:新華網)

熱詞:

  • 上市公司
  • 投資者權益
  • 保護投資者
  • ST股票
  • 公司法
  • 公募基金
  • 集體訴訟
  • 分紅比例
  • 退市制度
  • 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