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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資本證券網 許潔
3月1日,金馬集團(000602.SZ)曾公告稱,公司大股東魯能集團擬將所持78.97%股權無償劃轉給國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國網能源),後者將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仍為國家電網公司(簡稱國家電網)。
直到5月3日,金馬集團公告稱,中國證監會核準了國網能源對公司的收購報告書並豁免了國網能源要約收購義務。然而,隨著魯能集團股權的無償劃轉,根據金馬集團5月3日最新發佈的《收購報告書》,報告書中對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從承諾主體到承諾內容均悄然發生了改變,令中小投資者頗感迷茫。
5月4日,金馬集團董秘潘廣洲對中國資本證券網表示:“打個比方,這兩個報告書,一個是爸爸説的話,一個是兒子説的話,所以並不存在矛盾。”
但關鍵是,承諾主體為何要由“爸爸”變為“兒子”?
事實上,2011年魯能集團剛剛成功重組金馬集團,根據2011年6月發佈的《收購報告書》,國家電網承諾為了規範上市公司運作,促進上市公司發展,積極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國家電網于2010年10月15日出具了《關於避免與重組後的*ST金馬同業競爭的承諾函》。
當時國家電網曾承諾在此次重組完成後5年內將國家電網公司擁有或者控制已投運電站及煤礦注入上市公司和處於建設和前期的項目在投入運營後5年注入上市公司等四點措施。但令投資者疑惑的是,5月3日發佈的《收購報告書》中國家電網曾經承諾避免同業競爭做出的四點措施均沒有再出現。上述資産注入的承諾也成為“一紙空談”。
在最新的這份報告書中,承諾主體已然變為國網能源,而不再是國家電網。報告書還顯示,為解決將來可能出現潛在的同業競爭,收購人國網能源承諾:在本次股權劃轉完成後,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解決或避免與上市公司發生同業競爭。
資料顯示,國家電網100%控股國網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