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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涉嫌信披違規 重組報告避談環保核查被否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3日 08: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資本證券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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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8月至今,建投能源(000600)(000600.SZ)一直在重組進程中。公司擬收購大股東河北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省建投)旗下包括宣化熱電100%股權等火電業務。但在2011年1月,宣化熱電上市環保核查未被環保部審核通過,而建投能源在2011年2月發佈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産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中卻未提及此事。

  4月20日,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鄭名偉律師對中國資本證券網表示,宣化熱電環保核查結論關乎建投能源的重組進度,間接影響投資者對公司股價的判斷,公司2011年1月即收到環保部環防函[2011]10號文件,但在2011年2月4日發佈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産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並未提及此事,屬於隱瞞重要信息,涉嫌信披違規。

  省建投火電業務欲整體上市

  宣化熱電尚處運行初期

  2001年,省建投通過與國大集團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控股建投能源。2003年,建投能源收購省建投所有的河北西柏坡發電有限責任公司60%股權,主營業務轉型為發電業務。

  近年來,為避免與建投能源的同業競爭,省建投逐步謀劃將旗下可轉入的一些火電業務注入上市公司,2010年8月30日,建投能源發佈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産暨關聯交易預案》稱,公司擬發行不超過42,400萬股,購買省建投所持有的宣化熱電100%股權、建投燃料58%股權、秦熱發電40%股權、滄東發電40%股權、三河發電15%股權,交易標的總價預估值為18.45億元。

  2007年,建投能源非公開增發時,省建投即作出承諾,對已有的電力項目,在保證項目能夠增加建投能源中小股東利益的前提下,並且轉讓不受限的前提下,由建投能源逐步收購。

  如果上述股權收購順利完成,除存在擬關停、轉讓及轉讓存在法律障礙等火電資産外,省建投旗下的其他傳統火電資産將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建投能源在重組預案風險因素中表示,截至本預案簽署日,宣化熱電尚處運行初期,建設項目尚未取得環保驗收合格的批復。

  隱瞞環保部核查結論?

  被指涉嫌信披違規

  2011年2月4日,建投能源發佈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産暨關聯交易報告書》稱,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宣化熱電下屬控股公司張家口宣化建投供熱有限責任公司尚處籌建期,建設項目尚未竣工,未進行環保驗收,集中供熱許可證尚在辦理之中。

  2011年7月22日,建投能源發佈的《關於延期上報發行股份購買資産反饋意見回復材料的公告》稱,2011年3月15日,公司向證監會提交了此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申請文件。2011年5月6日,證監會正式受理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申請。2011年6月13日,證監會下發《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要求公司在收到反饋意見後30個工作日內對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申請材料中的有關問題提交書面回復意見。

  上述公告還表示,收到反饋意見後,公司積極組織協調有關仲介機構準備相關回復材料,但由於申請文件涉及的財務資料、評估報告已過有效期,進行補充審計和評估所需時間較長,公司預計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回復材料並上報證監會,因此公司已向證監會申請延期上報回復材料。

  在延期公告中建投能源仍未披露有關環保核查的相關問題,直到2011年10月,建投能源才發佈《關於申請環保核查有關事項的公告》。

  建投能源在上述公告中稱,因公司主營業務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産標的涉及火力發電業務,根據《關於對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進行環境保護核查的通知》(環辦[2003]101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重污染行業生産經營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工作的通知》(環辦[2007]105號)等文件的規定,公司于2010年10月向河北省環保廳和國家環保部(下稱“環保部”)遞交了環保核查請示及相關核查材料。2010年12月,河北省環保廳通過了對公司的核查,出具了初步核查意見(冀環防函[2010]814號),認為公司“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的環保要求”,並將核查意見上報環保部。在環保部核查過程中,由於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水源保護地問題,環保部污染防治司于2011年1月以《關於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環保核查有關問題的復函》(環防函[2011]10號)通知公司“暫緩”核查。

  建投能源在上述公告中並未提及宣化熱電環保核查的問題,但是中國資本證券網查看環保部環防函[2011]10號文件發現,環保部對宣化熱電環保核查給出的結論是未通過,而不是暫緩(暫停)。

  有關宣化熱電的環保核查結論在建投能源的重組草案和收購報告書中屬於風險因素,也屬於公司重組的進程,建投能源在2011年1月即收到了環保部環防函[2011]10號文件,而公司在2011年2月發佈的收購報告書中並未提及此事,公司在收到環保部環防函[2011]10號文件9個月後才就相關情況進行説明。

  4月20日,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鄭名偉律師對此表示,宣化熱電環保核查結論關乎建投能源的重組進度,間接影響投資者對公司股價的判斷,公司2011年1月即收到環保部環防函[2011]10號文件,但建投能源在2011年2月4日發佈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産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並未提及宣化熱電環保核查被否的事情,這屬於隱瞞重要信息,公司的行為涉嫌信披違規,而公司直到2011年9月才發佈環保核查的相關情況,屬於信披不及時。

  4月20日,本網未能接通建投能源的公開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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