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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之殤:誰“偷”走了小區車主的幸福?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3日 18: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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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銀川9月6日專電題:車位之殤:誰“偷”走了小區車主的幸福?

  新華社記者 于瑤

  “買車易,停車難”,隨著我國成為新車消費第一大國,越來越多的車主卻為停車位而煩惱。目前,車位租售主動權完全捏在開發商手裏,怎麼賣、賣多少錢車主們都得接受,造成了在很多小區,業主租個車位每月要花數百元,買個地下車庫要花幾十萬元。由於車位歸屬不明確,價格飆升,規劃車位數量滿足不了迅猛增長的停車需求等諸多原因,車位悄然間變成了稀缺商品。

  車位價格猛漲,車主們有些受不了

  銀川是一個新興的汽車消費城市,近年來汽車上牌量猛增。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小區不得不把道路、綠地改成車位,造成小區內車滿為患。一位家住唐槐園小區的業主説:“假如小區內失了火,恐怕消防隊員必須駕駛‘消防直升機’才能進得去,因為車實在是太多了。”

  對於那些沒有車位的業主來説,就只能把車停在小區門口或周邊道路上。每當夜幕降臨,很多小區周邊的道路上就排起了“長龍”。雖然這樣停車時刻都有被偷盜、剮蹭的危險,但車主們也只能忍著。

  由於車位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態,它的價格在近年來不斷飆升,讓很多車主不禁感嘆:從幾萬元、十幾萬元再到幾十萬元,兩三年的時間,小區車位的價格像坐了火箭,比房子的價格漲得還猛,成了老百姓購房後的又一筆大的花銷。

  在日前舉辦的銀川國際車展上,一位前來看車的陳先生告訴記者:“現在一般家庭買輛十萬元左右的車就很好了,可‘四條線、一個框’的車位卻比車貴得多,選車時必須要把車位的因素考慮在內才行。我本來想買輛好點的車,但是一想到小區的車位就要花十幾萬元,所以不得不跟家人再籌劃籌劃。”

  在“車多位少”的情況下,很多小區悄悄突破了價格標準,一些車主每個月要花兩三百元才能給愛車暫時找個去處。

  從目前的情況看,車輛猛增與車位短缺之間的矛盾將長期存在。在只有100多萬人口的銀川市,汽車保有量近28萬輛,按現在的規劃標準測算,車輛與車位比達到9.3:1,難以實現二者之間的平衡。

  銀川市物業辦物業管理科科長許永宏説,事實上,銀川市幾乎所有的小區都在原有規劃上增設了車位,有的小區甚至把地下超市改成停車場。現在銀川市普通住宅小區內住戶與車位的比例普遍達到了1:1,但汽車還是增長太快,難以想象全市去年一年就增加了4萬輛車。

  “想買房嗎?請先買車位!”現在,一些樓盤在銷售過程中甚至還存在搭售車位的現象,把十幾萬元的車位就連同房子一起賣給購房者,有的樓盤甚至在交房前就向業主收取車位“誠意金”,這些潛規則讓很多購房者感到不解與惱火。

  規劃滯後使車位成了開發商的“搖錢樹”

  在物權法頒布後,車主們突然發現:物權法第74條對車位的法律條文規定仍然沒有細化,車位尤其是地下車位的歸屬權並沒有作詳細規定。這樣一來,開發商堂而皇之把車位當成了“搖錢樹”,在車位供求關繫緊張的情況下,牢牢地把控制權掌握在自己手中,利用法律盲點,在與車主簽訂格式合同中變相規定車位所有權歸開發商所有。

  一些車主反映,明明是一筆明白賬,但是硬讓開發商給算糊塗了。在地上車位出租過程中,法律明明規定佔用業主共有道路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業主共有,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不能將車位收費所得據為己有。如果需要收費,在扣除必要管理費後的所得款也理應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可是在實際操作中,這些停車費都落入了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的腰包,雖然有部分業主要求自己的權利,但是往往被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以種種理由拒絕。

  對於地下車位問題,一些車主更是表示疑惑:為什麼地下車位所有權就應該是開發商享有?難道地下車庫佔的地不是小區的土地嗎?既然業主們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也承擔了很多公攤面積,為什麼地下車位所有權不是開發商和業主們共有?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銀川分所劉亞平律師説,如果車位已計入公攤面積,那麼作為與業主的公有財産,開發商沒有權力進行買賣。如果沒有計入公攤,開發商雖然可以對車位銷售,但也是沒有産權證的,車主購買後只能轉讓、贈予,不能作為抵押物。

  現在規劃與需求的矛盾日益尖銳。即便是按照1:1的標準建設車位,也無法滿足車主們的需求,這給開發商從中賺到高額利潤製造了機會。銀川市規劃局規劃處副主管張衝説:“10年前,銀川市按照3戶1個車位的標準進行配置,經過多次調整,多數小區的配建標準已經達到了1戶1個車位,近期一些新建中高檔住宅小區計劃提高到1:1.5。但是這可能仍滿足不了部分車主的需求,因為現在很多家庭擁有的車位普遍超過1輛。”

  很多車主表示,即便是沒有産權,不買車位也不行,畢竟放在小區內要比外面安全得多。眼下私家車數量快速膨脹,停車位捉襟見肘成了一種稀缺商品,單位面積售價甚至比房子還要高好幾倍。

  據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某房地産公司副總裁介紹,地下車位的確是一塊“投入小、産出大”的肥肉。原因很簡單,很多小區建設地下車位的土地本來就算進了公攤面積,所以地下車位成本主要是工程造價以及要求配套的人防成本,其實一個車位成本最多也就幾萬元,但是開發商可以隨意定價,而且你不買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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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有藥方醫好車位之殤?

  近年來,國家把汽車銷售作為拉動消費的主要手段之一,鼓勵大眾買車,但是從目前道路、能源等要素來看,都不具備“一家一車”的條件。由於車位配置規劃遠遠趕不上私家車膨脹的速度,停車難將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困擾車主。

  另外,近年來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綠化景觀等規定越來越多,28%-35%的房屋建築密度、35%的綠化率、地面停車率不能超過10%等指標都要堅決執行,所以越來越高的配建標準可能難以執行下去。一些開發商表示,即便是設置更多的地下車位,但如果要按照1:1.5的標準配建,就是把地下挖空了都不行,所以比較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建投資更大、容量更大的機械式停車場。

  儘管如此,車位本身卻是一種特殊商品,它功能上的“公共性”和“服務性”使得其歸屬、利用都應該以實現業主權益為導向,讓小區居民真正享受“駕車生活”的便捷和舒適。但是開發商利用現在法律上的一些盲點,採取“商業經營”模式向小區車主提供高價服務,著實讓處於弱勢的車主們很受傷。

  在很多小區,車位只售不租,炒車位一樣可以賺大錢,車位價格已經和房價一樣備受老百姓關心。一些業內人士認為,複雜的小區車位問題不能為傳統民法所涵蓋,所以應該通過立法的形式規範開發商的行為,才能避免開發商有空可鑽,避免開發商卡著小區車主們的脖子。

  因此,這就要首先理清小區車位的權屬問題,政府管理部門要對車位是否計入公攤面積、是否計入房價成本以及車位工程造價進行有效監督,防止開發商利用潛規則渾水摸魚、故意炒高車位價格,讓小區車主們花冤枉錢。

  不過,指望通過規劃配置更多車位並非易事。昂貴的城市土地價格使建設地下車位成本大幅增長,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把城市公共停車場系統作為綜合交通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公共停車場的部分公益性職能解決周邊小區的停車壓力。城市公共交通的擁擠使很多人不得不買車解決出行問題,由此造成社會車輛越來越膨脹,因此,未來必須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減少對停車位的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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