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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區今年社保繳費基數提高下限從原來的1685元調整為1908元上限從原來的8423元調整為9537元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7日 12: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錢江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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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消息,從4月28日起,參加寧波市區社會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的新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開始申報。

  據了解,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它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1年度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據實申報。

  其中,月平均水平高於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標準核定;月平均水平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核定。

  寧波市本級社保的參保人員2012年度繳費基數的下限從原來的1685元調整為1908元;繳費基數的上限從原來的8423元調整為9537元。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他單位)的繳費基數按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計算。

  逾期未申報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依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按該單位參保人員的上年繳費基數的110%辦理結算,就是説,如果企業未按時申報將繳得更多。

  本報通訊員陳素亞

  本報記者段瓊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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