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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劉德華被封殺真相 《投名狀》情節犯禁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6日 23: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網易娛樂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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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有消息指劉德華被香港最大報章《東方日報》封殺四年,其影迷馬小晴請纓到香港為雙方調解。但原來《東方日報》當年報道劉德華兩億簽約東亞娛樂導致被告上法庭一事只是事件的導火索,真正原因是其2007年參演的電影《投名狀》。

劉德華因《投名狀》犯禁遭封殺。

  劉德華近日終於因獲得金像獎影帝在《東方日報》中露面,影迷馬小晴隨即與報紙合影。

  網易娛樂4月24日報道 早前有消息指劉德華被香港最大報章《東方日報》封殺四年,其影迷馬小晴請纓到香港為雙方調解。但在近十日奔波各方的調解過程中,她卻赫然發現封殺內情錯綜複雜。原來《東方日報》當年報道劉德華兩億簽約東亞娛樂導致被告上法庭一事只是事件的導火索,真正原因是其2007年參演的電影《投名狀》。

  劉德華曾與《東方日報》有過一段蜜月期。1992年《東方日報》率先將劉德華封為香港“四大天王”之一,該報記者又協助劉德華擊敗意氣風發的王傑,在電影《至尊無上之永霸天下》中主唱“一起走過的日子”,從而奠定劉德華邁向歌星之路。但2007年7月,雙方卻因為一則《劉德華兩億天價簽約東亞娛樂》鬧上法庭,以至於在往後近五年的時間裏,《東方日報》都拒絕報道劉德華的新聞,不但以“某歌星”代替,其負面報道更是巨細無遺,但原來兩者鬧翻另有原因。

  據悉,香港東方報業集團于1969年1月22日由馬惜珍兄弟創辦,後來一直由其家族後人掌控,現時由馬惜珍兒子馬澄發擔任集團執行董事。而2007年劉德華連同李連杰與金城武合作拍攝陳可辛導演的電影《投名狀》(原名:刺馬),片名與電影中的“車裂”情節無意中觸碰到馬氏家族的禁忌。當時《東方日報》與同集團的《太陽報》隨即按兵不動,對該電影不予任何報道。期間有演員認為該片集中港臺三大紅星,足可以抗衡《東方日報》,無需更改戲名。但投資二億五千萬元的寰亞公司卻不敢挑戰,最後將《刺馬》改名為《投名狀》,希望平息事件。但沒想到事隔不到一個月,劉德華簽約寰亞旗下的東亞公司時,雙方終於爆發了正面衝突,展開了四年的封殺序幕。

  近日劉德華終於憑《桃姐》一片再獲金像獎影帝殊榮。而《東方日報》也一反常態地在報道中刊登了他的照片。雖然報道篇幅不大,但馬小晴認為總算是一個好的開始。而她也透露劉德華與《東方日報》的恩怨,有望在6月劉德華的女兒出生之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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