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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撞人6年拒不賠償 法官判決從29萬成45萬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3日 11: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城市信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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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年前的一場交通事故,車主李某欠下傷者29萬元,判決生效後李某拒不執行並轉移財産。去年6月,李某涉嫌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罪被警方立案偵查。今年4月19日,市北法院開庭審理並擇日宣判。下午兩點,法院將李某賠償的45萬元交給了傷者徐某。

  2003年3月9日10時,王某駕駛一輛重型半挂牽引車沿著南京路北向南朝行駛。由於第一次來青島送貨,不熟悉路的王某一邊開車一邊找敦化路市場。此時與其同行的有騎著輕便摩托車搭載女兒的男子徐某。忽然,王某在路的右邊發現“敦化路市場”幾個大字,就急打右轉向,兩車相撞。徐某及其女兒受傷。經交警部門對事故認定,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經查證,王某不是大貨車的擁有人,只是替老闆李某開車送貨的。

  事發後徐某和女兒被送往醫院救治,徐某腿部、上身多處粉碎性骨折,傷情嚴重。2005年10月,經法院判決李某、王某連帶賠償徐某29萬餘元,但李某一直拒絕賠償。

  2012年4月19日的開庭審理中,李某坐在被告人席上一直低頭,“因為慪氣才沒給他錢的。當年出事後我主動和傷者協商賠償,本來説好的20萬,結果他反悔提高到24萬。”

  執行法官介紹,由於李某拒不執行,6年多來除了 12萬的延遲履行金,連同執行的其他費用,李某償還的總費用從29萬餘元漲到45萬餘元。

  “他其實有錢。”執行法官告訴記者,李某有一家入股公司,李某所持股份已達490萬元,李某用其妻子名義在2006年購置的房産,現在的價值也在70萬~80萬元。“經了解,李某還有一輛英菲尼迪越野車,價值近 200萬元,他從2008年開始吸毒,2011年抓獲李某時,李某正在戒毒所強制戒毒。”

  法官説起李某的萎靡生活,也不禁感慨,“欠徐某的幾十萬,對李某來説根本不算什麼,但李某卻拖了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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