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證券分析報告編寫者享著作權 侵權者被判賠10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0日 15: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法院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日前,上海一中院審結了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北京天相通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上海萬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萬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及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兩原告訴稱,其主營業務為證券研究、投資顧問、基金銷售、財務顧問、證券信息諮詢等,兩被告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原告的證券投資分析報告用於其“RealView穩贏數據”信息産品,侵犯了原告對該投資分析報告享有的著作權和相關商業秘密。據此,原告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收回、消除相關産品的侵權信息,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252萬元。萬得投資公司辯稱,原告證券投資分析報告的素材來源於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業績報告,不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的獨創性的構成要件,不享有著作權。

  一中院經審理後認為,涉案的148篇證券投資分析報告係原告對各家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等公開信息進行篩選、整理、分析後完成的綜合性智力成果,除公開的信息和數據,還包括“公司業績評析”、“投資價值論證”及“盈利預測與評級”等智力勞動,具有一定的獨創性,應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故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刪除相關侵權信息,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10.5萬元。

熱詞:

  • 證券分析
  • 證券研究
  • 著作權侵權
  • 萬得
  • 證券投資分析
  • 被告
  • 證券信息
  • 基金銷售
  • 上市公司
  • 享有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