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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攔機索賠獲超限賠付:這個先例太危險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4日 23: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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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11時28分,上海浦東機場,深航ZH9817航班旅客在遠機位登機過程中,20名左右因天氣原因滯留機場的旅客因賠償問題情緒激動不肯登機,衝至鄰近滑行道口附近,攔停一架剛剛著陸滑行的外航飛機,並致多架飛機無法起飛。在一系列衝動行為後,這些旅客最終與航空公司達成協定,每人獲得1000元“超限賠付”(4月12日《京華時報》)。

  備降,滯留,苦等,何時起飛沒準信,晾在機上無人理……不能不説,旅客之所以做出攔機索賠的極端舉動,的確事出有因。如果事發前航空公司對飽受折騰、心存怨氣的旅客多一些體諒,多一分尊重,及時通報相關信息,耐心傾聽旅客訴求,妥善安排旅客食宿,想必事態不會發展到旅客衝上滑行道攔飛機的地步。在這一點上,航空公司必須深刻反思,認真吸取教訓,因態度傲慢、漠視旅客權益、處置不力而導致嚴重後果的相關責任人,還應受到追究。

  然而,“事出有因”不能成為旅客衝上滑行道、攔機索賠的合法理由。維權必須依法,自力救濟不能沒有底線。擅闖滑行道、衝擊飛行區,給飛行安全帶來的巨大威脅無須贅言。我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16條明令禁止“隨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等行為──“隨意穿越”尚且違法,更遑論衝上滑行道攔飛機了。對於非法攔截航空器等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更是明確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可見,旅客衝上滑行道攔機索賠的極端舉動,已經不再是合法維權,而是構成嚴重違法了。

  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如此公然突破法律底線的行為,不僅未受任何追究,相反,攔機索賠的旅客最終還得到了航空公司每人1000元的“超限賠付”。根據相關規定,航班因天氣原因造成延誤,航空公司免責;即便因其他原因造成延誤,航空公司賠付的最高額度一般也不超過每人500元。翻了番的“超限賠付”,難道意味著賠付隨“維權”的離譜程度而“水漲船高”?

  航空公司善後不力導致旅客攔機索賠,之後又無原則地“超限賠付”借此息事寧人,如此處置實在危險。因為它向公眾傳遞出這樣一個信號:“能鬧的孩子有奶吃”、“鬧得越出格賠付越高”。這個口子一開,難免會有效倣追隨甚至花樣翻新者──這次是攔機索賠,下次説不定就要劫持飛機了。如此一來,飛行安全怎麼保證,公共安全如何保障?

  航空公司已經做出蠢事,“超限賠付”估計是收不回來了。希望有關部門不要保持沉默,對突破法律底線的攔機索賠行為務必要給個説法,該處理的當事人一定不能放縱。這對當事者固然是個教訓,更重要的是,也要借此告誡公眾:維權必須依法、理性,突破法律底線的極端之舉,不僅得不到保護,還將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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