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支付寶”賬戶納入強制執行範圍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4日 13: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北京4月12日電 (白龍、王可佳)網絡虛擬賬戶“支付寶”是否可被執行?10日上午,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的執行過程中,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將被告王某“支付寶”內餘額劃扣至申請執行人劉某“支付寶”賬戶,使該案執行進程得以前進。據了解,這是北京首次對被執行人的“支付寶”賬戶予以強制執行。

  王某曾向朋友劉某借款20萬元,久拖不還,被劉某告上法院。去年2月25日,在朝陽法院判令王某7日內向劉某償還借款20萬元後,王某仍堅稱自己無力履行判決,劉某遂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在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中,法官發現,王某曾開過網店,執行法官據此查詢到王某“支付寶”實名賬號。

  執行法官經過與支付寶公司聯絡,對被執行人王某“支付寶”賬號以“只進不出”的方式予以凍結,後劃扣了被執行人支付寶賬戶內7.5萬餘元。10日上午,在執行法官的監督下,這筆錢被轉至劉某開通的“支付寶”賬戶。對於剩餘款項的償還,被執行人已主動聯絡法院,表示願意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

  辦案法官表示,“支付寶”賬戶屬於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産,賬戶內的交易資金可以視為被執行人的收入,根據法律規定,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財産範圍。本案辦結後,法院還將向支付寶公司發出司法建議,提出改變執行錢款只能在“支付寶”賬戶間劃撥的做法。

熱詞:

  • 支付寶
  • 強制執行
  • 賬戶
  • 王某
  • 被執行人
  • 劉某
  • 法官
  • 判決
  • 朝陽法院
  • 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