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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非正常跨學區招生比例不超過5% 嚴禁收擇校費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4日 09: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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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線04月13日訊

  杭州4月6日發佈了中小學招生政策,宣佈“公辦中小學擇校禁令”。4月12日,寧波市教育局發佈《2012年小學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對於大家關心的“擇校亂收費”問題,寧波市教育局宣佈:嚴禁義務教育中小學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

  應省教育廳關於“重拳治理擇校亂收費,公辦中小學擇校率降到5%以下”的目標要求,4月12日,寧波市教育局基教處負責人在新聞通氣會現場,向記者詳細解釋了該政策。

  現狀:義務教育階段擇校比例逐年下降

  在接到省教育廳的文件後,相關教育部門對目前寧波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現象作了調研。

  結果顯示,從2009年到2011年,寧波市城區義務段中小學的擇校總體趨穩,略有下降。初中生擇校比例基本控制在1.5%左右,小學生擇校在6.5%左右,總體控制較好,且做到逐年下降。

  數據顯示,“擇校”風主要發生在小學,初中擇校現象相對較少,大部分選擇“擇校”的學生都流向了一些辦學條件好、社會聲譽高的學校。

  在“擇校”中,收費問題日漸被市民關注,帶來的問題日益凸顯。

  解釋:寧波對於擇校的具體説法

  ◆何為“擇校”

  問: “擇校”概念該如何理解?

  答:由於大量流動人口子女異地入學,“擇校”的概念在發生深刻的變化。“我個人的理解是,在同一區域內,學生從一個安排學區到另一個非安排學區的非正常選擇,這叫“擇校”。因此,上級教育部門用了新鮮的詞彙──非正常跨學區,來代替“擇校”。

  舉個簡單的例子,戶口在江東,居住在海曙,現在需要到居住的地方就近選擇學校讀書,就産生了一個“擇校”問題。

  ◆“擇校生”名額確定不得超過5%

  問:2011年,據了解,寧波中心城區小學的擇校比例在6.5%左右,今年省裏的規定,寧波市各公辦熱門學校“擇校生’名額,必須控制在5%以內嗎?

  答:省裏的文件規定,我們會嚴格執行。寧波的具體説法是“各學校非正常跨學區招生比例最高不超過5%。”

  ◆新生如何錄取

  問:一些城區的優質公辦學校,往往是家長給孩子首選的擇校方向。現在學校招生時,將如何錄取新生?

  答:根據學齡兒童的戶籍和實際居住地等不同情況,按下面的順序先後錄取,具體年限要求和錄取辦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一學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産的,以父母房産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學教育服務區;

  二學齡兒童戶籍自學齡兒童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在本小學教育服務區;

  三其他戶房分離(戶籍、房産、實際居住地不一致)需在該小學教育服務區就學的兒童。

  同一類情況適齡兒童超過該校招生計劃,學校應根據公平、公正原則制定錄取方法,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執行。該學校未能錄取的學齡兒童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至附近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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