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海口發佈警示 警惕“最終解釋權”變霸王條款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3日 21: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海口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海口市工商局近日發佈消費警示,籲請廣大消費者警惕商家所謂的“最終解釋權”演化為霸王條款,依法責令商家立即停止“XX商家擁有對該活動的最終解釋權”之類的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並籲請廣大消費者積極監督舉報。據介紹,目前,僅該局公平交易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就已查處這樣的霸王條款案件42宗,一批不良商家被處罰。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通報,從查處的“最終解釋權”案例看,內容涉及商品交易和服務等各方面,如“金秋購車送黃金,預約試駕用戶有機會贏取價值萬元的黃金大禮……最終解釋權歸XX公司所有”;“溫泉水會VIP會員優惠方案,卡種:黃金卡,有效期1年……本公司擁有對一切優惠活動及服務內容的最終解釋權”等等。

  市工商局發佈的消費警示説,部分商家在促銷廣告中使用模糊術語誤導消費者,直到消費時才告知消費者享受優惠需滿足什麼樣的條件,導致消費者無法兌現優惠,遇到質疑時,不良商家就拿“最終解釋權歸XX商家”來做擋箭牌,“最終解釋權”最終演化為霸王條款。

  市工商局認為,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利用廣告宣傳設置促銷活動細則條款,可認定為商家向客戶發出的合同要約,而“最終解釋權”是商家作出有利自身解釋的內容,商家這種解釋排除了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屬於《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十一條:“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下列權利:……(四)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所指的違法行為。工商部門將對涉案商家予以相應處罰。

  市工商局籲請廣大消費者積極監督舉報,如有發現,請及時撥打12315舉報。

熱詞:

  • 最終解釋權
  • 霸王條款
  • 格式條款
  • XX
  •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
  • 促銷活動
  • 溫泉水
  • 試駕
  • VIP會員
  • 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