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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只徵不轉 規劃用途不變廣州徵收果園做果園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3日 07: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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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廣東省廣州市國土房管局通報,廣州市萬畝果園濕地保護區“只徵不轉”土地徵收方案已獲批准。據悉,這一模式在全國來説尚屬首創,困擾廣州十多年的“城市之肺”與“農民之胃”如何兼得的難題得以化解。

  城市保“肺” 果農傷“胃”

  廣州的“萬畝果園濕地”,地處該市新城中軸線,“小蠻腰”等地標建築近在咫尺,寸土寸金。但10多年前,這裡包括小洲、土華、龍潭等8個村約1萬畝果園濕地就被列為廣州城市發展規劃中的重點保護區,進行原生態保護。

  龍潭村村民黃錦明説,廣州“萬畝果園濕地”8個村有2000年曆史,市裏將其列為城市保護區,村民心裏是高興的。但現實情況是,一路之隔的原瑞寶鄉及其他“鄰居”,他們依靠開發村集體留用地,家家戶戶人均年收入都在數萬以上;而他們卻因為保護“南肺”,村集體收入少得可憐,人均年收入只有5000多元。

  種果不賺錢,別的開發政府不讓幹。為城市保“肺”委屈了果農的“胃”,這讓村民的心難以平靜。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黃金鋒説,由於萬畝果園保護區開發建設受到嚴格限制,保護區範圍內村(社)的經濟發展受到嚴重制約,與周邊其他村(社)的經濟發展水平差距越拉越大,農民蠶食果林進行經營開發衝動越來越強烈,政府“保肺”和村民“保胃”之間的矛盾逐漸凸現。

  土地用途不變 徵地錢款不減

  針對“萬畝果園濕地”的具體情況,相關部門探索性提出萬畝果園採取“只徵不轉”的保護模式:只徵地,不改變土地用途及性質。他們將原屬農民集體所有的萬畝果園變為國有的果林濕地公園,不轉為建設用地,但給農民的徵地款一分不少,相關安置政策一樣也不少。

  據了解,廣州市此次將徵收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790公頃,包括耕地43公頃、園地684公頃、其他農用地63公頃。

  政府“只徵不轉”的嘗試得到了當地廣大村民的支持,近日龍潭、赤沙、東鳳等村(經濟合作聯社)正式與海珠區土地開發中心簽訂了徵地協議,完成了徵地工作量的一半。其他各村徵地工作也在順利推進。

  黃錦明介紹了他們村的徵地補償標準,徵地土地補償費為每畝24.5萬元,青苗補償費為每畝6.25萬元,魚塘魚苗補償費為每畝0.8萬元,農田水利設施補償費為每畝1.1萬元。加起來每畝果林補償達到32.65萬元。加上農業生産用房屋及建(構)築物,他們村一畝地的補償標準達到40萬元,另外政府還給他們留下了80畝經濟發展用地。

  他們村計劃將徵地補償款按3:3:4的比例分配,30%作為集體保障資金用於購買社保等,30%用於集體經濟開發,40%分配到戶。他們將對80畝經濟發展留用地進行深度開發,按規劃指引興建高級寫字樓、高檔商務中心、星級酒店等濕地的商業配套,壯大集體經濟。今後這裡將是村民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負責萬畝果園徵地工作的海珠區常務副區長劉捷介紹,今後萬畝果園將復原歷史面貌,優化現有果品。而村民將全部以最高標準納入養老保險,國有的萬畝果園濕地保護區還將吸收部分當地居民就業。

  作者:李 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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