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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匯法院做客微訪談 專家稱微博作品也受著作權法保護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2日 20: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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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上海市徐匯區法院 及@嘉賓王遷 正在回答網友提問。

  【新民網獨家報道】4月11日,上海市徐匯區法院做客新民網政務微訪談,就微博抄襲、著作權法修正草案等熱點問題,回答了近50個網友的提問。這也是上海市法院系統在上海灘的首期政務訪談。

  國家版權局日前公佈《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引發熱議,新民網網友對此也格外關注。針對此前網傳新的著作權法修改草案裏新增“未經作者允許,把出版內容手打出來,上傳到論壇、百度文庫等,都不是違法”的相關規定, @大可、 @一千零一夜 等網友紛紛提出疑問。 @嘉賓王遷 表示應屬誤傳,“著作權法修改草案沒有這樣的規定。未經許可將他人作品打印後再掃描,上傳到網站中傳播是典型的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上海市徐匯區法院 也表示:“大家爭議的條款,在現行的著作權法裏也有類似規定,修改意見稿只是做了一定調整。不管如何調整,著作權法保護著作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初衷是不會改變的。”

  微博抄襲和微博版權問題,因與網友密切相關,亦成為提問熱點。“自己的原創微博,如漫畫、人生感悟等被別人抄襲,且不註明原作者,這算侵權嗎?不想被抄襲該怎麼做?”網友@兔子尾巴 提出疑問。 @嘉賓王遷 提醒網友:“只要微博文是作品,就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他建議網友可以在發微博時署真名,這樣便於今後證明自己是權利人,如果他人再未經許可轉發,就是侵權行為了。

  “蘋果與唯冠”商標之爭一度鬧得沸沸颺颺,不少網友對案件進展等情況仍十分關注。對此, @上海市徐匯區法院 表示,該案件目前尚在廣東省高院二審審理過程中。截至目前,尚未有針對蘋果公司産品的禁售令。

  另外,網友@天堂雲 提出建議,“百姓在知識産權這方面意識薄弱,作為法院,有沒有想過和有關部門合作進行這方面知識普及和推廣呢?”對此, @上海市徐匯區法院 表示法院確實可以在審判的同時對相關專業知識進行普法宣傳,將積極研究做好司法延伸服務,比如通過公開庭審、網絡直播、包括今天進行的微訪談等多種形式,來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新民網記者胡蝶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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