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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規定擅自收集洩露用戶信息將罰10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0日 21: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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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阮曉光)互聯網産業是深圳的優勢産業,也是市政府重點發展的新興産業,記者昨日從該市法制辦獲悉,為了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管理,維護互聯網用戶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合法權益,市法制辦會同市經貿信息委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

  目前,該意見稿已經在法制辦官方網站公佈,並向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徵求修改意見和建議。

  記者看到,該《條例》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制定用戶身份信息的保密制度以及建立互聯網信息服務誠信系統做出了相關規定。根據《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擅自收集用戶身份信息、洩露用戶信息或在用戶系統上強制安裝運行互聯網産品的行為,都將面臨被處以10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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