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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討論組織集體自殺 不表達自殺傾向會被清退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4日 07: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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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廣東陽江,竟然有不少人在QQ群裏相約自殺。報料人稱,在陽江有兩個QQ群在討論自殺,名字都很直白,一個叫“死亡屋”,一個叫“天堂路上有你有我”,後一個QQ群的公告上這樣寫道:“死亡前的聚會,請讓我帶你走向死亡,嗅著血液的芬芳,我已找到安魂者的殿堂。”羊城晚報記者近日設法加入到Q群,發現群裏雖然只止步于討論層面,但他們討論的內容卻著實駭人。

  “達到10人就組織群體自殺”

  近日,家住陽江的黃先生向本報報料,去年的11月,他被一位網友拉進一個名為“死亡屋”的QQ群,聊天內容多為討論如何自殺等,“看他們聊天的內容覺得很恐怖。”據黃先生稱,群裏還有一些人在組織銷售違禁藥品,如嗎啡、氰化鉀等。群裏面還討論説,“只要想自殺的人數達到10人之多,就會組織群體自殺”。因明顯感覺不適,黃先生於3月26日退出了該群。

  3月28日,記者以“求解脫”的自白申請加入“死亡屋”,不一會兒便得到了群主的同意,當時群內共有37個人,與黃先生加入時的七八十人有出入。黃先生解釋説:“這個群會不定期清人,如果你不表現出自殺傾向,會被清除。”黃先生還説群主會定期刪除群內的聊天記錄。

  記者“潛伏”觀察,群內討論自殺的言論並沒有黃先生説的那麼多。29日,黃先生在短信上指點:除了“死亡屋”QQ群之外,他們還有一個群,叫“天堂路上有你有我”,這個群比前一個“火”,驗證較為嚴格。

  一網友聲稱要自殺不聽勸解

  記者費了很大的勁,成功加入“天堂路上有你有我”Q群。為免於被踢出該群,記者出言謹慎,多數情況下只“圍觀”。觀察數日後記者發現,正如黃先生所説的那樣,群裏討論自殺及相約結伴自殺的氣氛相當熱烈,記者從中感覺到一股強烈的悲觀厭世情緒。

  3月31日晚上,一個名為“結束即開始”的網友在群內表示:“我要走了,真要走了,你們記得清明節給我燒紙。”記者擔心該網友會真的想不開,便和她私聊,進行勸慰。她稱自己是名孤兒,沒有朋友,更讓其自卑的是患有口吃,她不願在熟人面前説話,“我覺得自己什麼都不如別人。”記者進行了百般勸解,但沒有收效,對方執拗地表示:“你就別勸我了,我自殺的念頭早就有了,活著太累了!”當記者還在思考下一步該如何勸其放棄自殺念頭時,該網友已在群內向大家介紹某種自殺方法。截至4月1日傍晚,記者在該群內再也沒有見到“結束即開始”出現,很是擔心她真幹傻事。

  教唆幫助他人自殺要負刑責

  在QQ群內公然討論或相約自殺,作為QQ群的技術提供方騰訊公司是否應作封號處理?為此,記者撥通了騰訊公司的客服電話,對方向記者提供了騰訊電腦軟體客戶服務熱線。記者撥通後,一位接線員告訴記者:“遇到這種問題,你們直接點擊聊天窗口中的舉報就可以,我們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對其進行封號或是禁聊。”

  對此情況,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朱永平表示,在我國,自殺以及相約自殺是不會觸犯刑法的,而教唆、幫助他人自殺卻要負刑事責任。因其涉及故意傷人,所以QQ群內的教唆自殺行為一旦被證實,法律會根據個案的實際情況追究教唆人的刑事責任。朱永平還建議,騰訊公司應該對網民的舉報進行調查,以保障公共秩序為前提,一旦發現違禁內容要立即關閉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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