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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進入2012年醫保年度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4日 0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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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4月2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報道,4月1日,上海醫保進入2012醫保年度(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經市政府研究決定,2012醫保年度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急診自負段標準、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均不作調整,仍按2011醫保年度標準執行。

  城保參保人員2012醫保年度個人醫療賬戶資金已于4月1日計入,個人繳費部分按實際繳費金額計入,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部分的標準也不作調整,仍然按照2011醫保年度標準執行。其中,在職職工34歲以下計入140元,35歲至44歲計入280元,45歲以上計入420元;退休人員中74歲以下計入1120元,75歲以上計入1260元。

  2012醫保年度,鎮保轉為城保的郊區用人單位從業人員個人繳納的2%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醫療賬戶;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按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計入個人醫療賬戶。

  2012醫保年度,按7%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個人繳費部分全部計入個人醫療賬戶(門診專用)。個人按月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低於30元的,個人醫療賬戶計入標準按每月30元執行;個人繳費與計入標準的差額部分,從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劃入。2012醫保年度,外來從業人員住院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 按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作者:姜麗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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