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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中院按量刑規範化公開審理案件 人大代表全程旁聽庭審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3日 20: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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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廣州4月1日電 4月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嘗試以量刑規範化程序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趙某某故意傷害一案,並邀請了部分人大代表旁聽了該案的審理及宣判整個過程。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5月29日3時許,被告人趙某某與被害人盤某某酒後在位於廣州市越秀區某出租屋內發生爭吵及打鬥。期間,被告人趙某某持啤酒瓶毆打被害人盤某某的頭部、身體等部位,致被害人盤某某受傷,後被害人盤某某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盤某某係被玻璃切刺造成全身多處損傷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趙某某被接警到場的公安人員帶回派出所調查。

  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引入量刑規範化程序,將量刑事實調查和量刑辯論作為獨立的階段進行,控辯雙方均根據案件事實及各種量刑情節提出了相應的量刑建議並展開了深入的辯論,最後經過合議,當庭進行了宣判。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趙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致死的事實清楚,罪名成立。鋻於被告人趙某某具有自首情節,且本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引發,被害人對本案結果的發生具有一定責任,加之被告人與被害人案發前長期共同生活,且育有子女,雙方的子女均對被告人的行為作出諒解,決定對其予以從輕處罰,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判決後,公訴機關表示沒有意見,被告人未表示上訴。

  庭審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劉年夫,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健同人大代表進行了座談。人大代表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公開工作及嘗試探索按量刑規範化程序審理案件的方式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認為量刑規範化程序使量刑過程更加公開透明、量刑結果更加公平公正,是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公正執法、司法為民理念落到實處的具體舉措。(劉少君 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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