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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申請經適房標準確定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402l元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3日 03: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生活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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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4月1日訊 哈市2012年申請經適房購買或貨幣補貼準入標準3月31日今日正式確定和公佈。

  按照哈市民政局、哈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制定的《哈爾濱市2012年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和住房準入標準》,2012年城區(不含呼蘭、阿城)城市居民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或貨幣補貼的標準為: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統計部門發佈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14021元(去年為12289元);現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其他區、縣(市)可參照本標準,結合實際制定相應保障住房準人標準,並頒布執行。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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