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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治理城市交通的做法值得借鑒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1日 05: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西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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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盟視點

  周英虎

  據筆者了解,目前新加坡優化城市交通體系的三大主要手段是:科學計算和控制機動車總量、更好更多地使用單行道和多層停車場、充分使用經濟杠桿調節等。

  就充分使用經濟杠桿調節手段而言,新加坡的基本做法有三條:一是擁車證制度;二是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三是重罰措施。

  所謂擁車證制度就是總量控制下的車牌競標制度。根據規定,購車人在購買機動車時必須先取得一張擁車證,它一般是由汽車銷售商競購後隨車輛本身一起出售,每張擁車證的價格與汽車的價格相當,有效期為10年。到期後如果希望繼續擁有和使用原來的汽車,可以按照最近3個月的擁車證平均成交價格續期;如果到期後不再續期,則按照規定強制予以報廢。新加坡每年都仔細地對擁車證的配額進行測算,以便確保車輛總量能夠按照計劃的速度增長。雖然實行擁車證制度並不能使新加坡城市汽車總量的增長為零,但是卻保證了城市汽車總量的增長與城市發展規劃保持在一個比較合理的水平。

  所謂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RP)就是在進出核心商業區的主要必經幹道和高速公路上設立電子收費閘門的電子監管系統。電子收費系統的收費不僅分段而且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其中高峰時段的收費一般是最高的。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使新加坡城市交通高峰時段的車流量在減少了13%的同時,車流速度提高了20%,有效地緩解了城市交通高峰時的擁堵問題。

  新加坡對城市機動車使用經濟杠杠管理的做法,就是對亂停亂放等交通違規現象採取重罰的手段,使得人們時時注意並且自覺養成遵守城市交通規則的良好風氣。

  在充分利用經濟杠桿治理和解決城市交通問題的同時,另一個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地方就是注重和解決細節方面的問題。比如説對市民投訴的擁堵問題,交通部門都會在及時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找出不合理和盲點所在並儘快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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