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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仨月發30萬條垃圾短信 被判6年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0日 07: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河南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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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仨月發30萬條垃圾短信,他被判6年

  這是鄭州首例發垃圾短信獲刑案

  河南商報訊(記者 王紅偉)如果你收到莫名中大獎短信,這八成是個騙局。陸某在三個月內,發送30多萬條詐騙短信。昨日,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萬元。這是鄭州首例因發送垃圾短信被以詐騙罪判刑的案件。

  1978年出生的陸某家住鄭州西郊,無業,平時喜歡上網。2010年,陸經朋友介紹加入了一個叫“快速致富”的QQ群,並開始學發垃圾短信。後來,他購買了電腦、短信群發設備、手機卡。

  設備到位,第一單活也上了門。“第一桶金”賺到手,陸某很高興。陸某的表弟吳某也對此有了興趣。在表哥的幫助下,吳某也開始群發垃圾短信。

  經法院查明,截至去年4月案發,陸某共發送詐騙短信30多萬條,吳某發送詐騙短信近24萬條。

  主審法官孫玉明説,隨著手機普及,垃圾短信也氾濫成災。去年3月,最高法院專門就此行為做出司法解釋,對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發送詐騙短信的行為做出定性。其中規定,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發送詐騙信息5000條以上的或者撥打詐騙電話500人次以上的,均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孫玉明認為,陸某、吳某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6年、5年半,並處罰金1萬元、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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