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陸先生用自己的身份證連續登記了12個手機號碼,聲稱是“給員工使用”,後來陸先生又因為需要開通國際漫遊功能,要求手機運營商為其所有的一手機號碼辦理實名登記,但被運營商以每個身份證最多只能關聯10個預付費號碼為由拒絕。
昨日,記者從佛山中院了解到,近日佛山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法院認為陸先生的主張缺乏法律、政策及合同依據,駁回陸先生要求登記手機號碼的訴訟請求。
事件:
身份證“綁”多個手機號
2010年8月間,工信部要求在全國分階段推行手機實名制登記。同年9、10月間,陸先生在某運營商處為12個預付費號碼辦理了身份證件確認。同年11月,陸先生向運營商申請為自己的手機號辦理身份證件確認,因運營商曾明確開通國際漫遊功能必須辦理實名制登記。
但運營商以陸先生實名登記的要求不符合相關業務規則為由不予辦理,因運營商已在其網站上宣佈,每個身份證最多只能關聯10個預付費號碼。
原告:
實名登記有政策支持
陸先生遂將運營商告上了法庭。他認為,他將自己員工使用的12個手機號進行登記,是為了響應實名制號召。運營商限制只能登記10個號碼是其單方規定,缺乏法律依據。
運營商:
不限制有違實名制目的
運營商方面回應説,手機號碼實名制登記的目的在於控制違法短信和垃圾短信的傳播,利於罪案偵破,運營商對個人登記的手機號進行限制合法。
法院:
兩審均支持運營商
禪城區法院認為實名制登記對同一身份證登記的手機號碼數量無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目前尚屬於電信服務部門的自主決定範疇。運營商基於手機號碼資源的有限性,提出了關於同一身份證辦理預付費號碼的數量要求,並無不當之處。
禪城區法院一審駁回陸先生的訴訟請求。佛山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陸先生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