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替人擔保不擔責拒絕執行受刑罰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0日 07: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南網-福建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陳立烽 曾昭輝 王敬生) 日前,長汀縣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被告人黎某罰金1萬元。

  黎某家住長汀新橋鎮,2008年至2009年期間,他分別為兩名朋友向銀行申請貸款提供擔保,並約定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然而,兩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後均未履行還款義務,並且逃得無影無蹤,黎某也未履行擔保義務。2010年5月,法院判決黎某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同年10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向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並多次依法督促其履行義務,但黎某拒不履行。法院依法裁定查封被告人黎某所擁有的兩輛轎車,並書面通知黎某將轎車交由法院扣押,但其仍拒不執行。2011年5月,法院以黎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偵查。同年8月,黎某主動投案自首,並履行了還款義務。法院經審理,今年3月21日依法作出了從輕處罰。

熱詞:

  • 黎某
  • 執行判決
  • 執行通知書
  • 刑罰
  • 拒絕執行
  • 還款義務
  • 判處被告人
  • 裁定
  • 2008年
  • 法院判決